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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0 14:42:16
審計服務定點采購合同
合同名稱:陽江市陽東區財政局審計服務定點采購合同 | 合同編號:441723-202011-441723015-0045 |
甲 方:陽江市陽東區財政局 | 乙 方:陽江市啟陽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合同金額:¥48,500.00 | 金額大寫:肆萬捌仟伍佰元整 |
為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廣東省定點采購相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總則
1.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應的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乙方保證全部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在本合同書規定的義務期間,向甲方履行相關服務。
3.甲方保證按照合同條款規定的時間和方式付給乙方到期應付的費用。
二、合同標的
1.服務內容
按照《關于做好2020年區級財政性資金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東財評〔2020〕5號)的評價程序,擬委托第三方機構聘請專家對2019年度區級財政8個支出項目開展績效評價審計服務,項目名稱為:陽江市陽東區審計服務項目,項目預算金額:48500元(大寫:肆萬扒仟伍佰元正)。
一、?供應商要求:
(一)供應商須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政務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具有從事本項目經營范圍和能力。
二、審計項目內容和要求:
(一)項目內容:
(1)2019年度區級財政8個支出項目:1、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專項經費;2、食品安全檢測(抽檢)工作經費;3、農村保潔獎勵資金;4、河長制斷面檢測經費;5、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陽江市陽東區農業污染源服務項目資金;6、鎮級敬老院運轉費用;7、陽東區船尾石垃圾填埋場營運費用;8、園林綠化設施管養和下水道維修等資金。
??(2)對項目單位報送自評材料進行清點核實,包括:
1、報送自評材料的正式函件(詳見“東財評〔2020〕5號”文件規定);2、各項目的自評材料(同上文件規定);3、佐證材料(同上文件規定)。
???(3)現場評價:1、評價組人員根據本次評價依據,核查項目單位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2、評價組人員現場踏勘、檢查、質詢;3、發調查問卷、并收取、整理、分析;4、評價組人員取證、計算、分析、匯總;5、資金使用單位應組織熟悉項目實施情況的人員(包括項目管理人員、財務人員、技術人員)參與現場評價,協助做好現場座談問詢答辯,問卷調查及實地考評等工作。
???(4)綜合評價內容和指標。
綜合評價內容和指標主要是圍繞項目承辦到位實施過程的執行情況展開,具體為:
1、資金管理情況:(1)資金到位支付情況。A、資金來源(分四大類,即中央、省、市、其他)。B、評價年度預算安排金額。主要反映陽江市陽東區財政資金預算下達(安排)文件的金額。C、上年度結轉結余金額和本年度結轉結余金額。D、實際到位(到達項目單位)金額、實際到位率(%)、實際到位時間。E、實際支出率;(2)預算執行情況;(3)支出及財務核算合規性。2、事項管理情況:(1)實施程序(A、組織實施情況統計B、調整情況C、驗收情況);(2)管理情況;3、績效表現:經濟性、效率性(A、完成進度B、完成質量)、效果性(A、社會經濟效益B、可持續發展);公平性。4、根據上述現場評價、取證、計算、分析并綜合打分,對財政資金支出的使用績效進行全面綜合評價,按照目標設置(即績效評價指標表)的評價指標打分,并在此基礎上形成績效評價審計報告。
???(二)項目要求:
(1)第三方機構所提供服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委托方的要求。所有服務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權、專利、稅費等。否則,第三方機構須承擔對專利或版權的侵權責任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2)第三方機構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組織績效評價組,積極配合委托方解決委托過程中的各項問題,完成各項工作。
(3)第三方機構應自覺接受委托方對工作進度、質量的監控。
(4)紀律要求。第三方機構組織的績效評價組人員必須廉潔奉公,不得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評價工作的宴請;不得參加營業性歌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不得參加項目單位安排的公款旅游、慶典等活動;不得收受項目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項目單位以任何名義給予的加班費、資金、津貼等,不得在項目單位報銷任何費用;不得索賄、受賄;不利用職權為個人或他人謀取利益;以及不得有其他可能影響評價工作公正性等行為。
(5)保密要求。第三方機構應對本協議有關信息(包括口頭及書面)采取保密措施,第三方機構未經委托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委托事項所涉及的資料向與本事項無關的人員透露,也不能將協議的具體條款進行新聞的發布、公開的宣稱、否認或承認。在本協議委托事項工作結束并通過驗收后,第三方機構應向委托方提供本委托事項的成果,包括工作報告和相關資料。第三方機構應歸還委托方提供的所有需要歸還的資料或文件等,并承諾不保留任何電子文檔和復印件。
(6)知識產權。第三方機構完成的工作結果所有權歸委托方所有,第三方機構未經委托方允許,不得對外提供及公開發表。
(7)根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服務要求,第三方機構必須隨叫隨到。
三、?服務期限及付款方式:
本項目自簽訂日期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項目完成評價驗收后一次性付款。
2.人員及費用明細
服務期限(天) | 服務人員 | 合計(元) |
57 | 黃健 梁丹丹 姚俏 杜宗惠 譚啟珍 蔡志華 |
48,500.00 |
合同金額(元): | 48,500.00 |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且甲方收齊乙方驗收報告及正式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項。
四、服務時間及服務地點
服務時間:2020年11月07日至2021年01月02日
服務地點:廣東陽江市陽東縣湖濱西路18號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提供的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2.對本合同標的服務報告進行審核確認。
3.根據市場需求和客戶需求對服務內容、標準、費用進行調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務過程數據和評價信息至電子化采購執行平臺統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協調解決服務開展中出現的問題。
3.在更改服務內容、標準、費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達成雙方共識。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要求甲方為本合同標的服務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資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合同款項。
(二)乙方的義務
1.在履行本合同書規定的義務期間,按甲方的指示進行服務工作。
2.為本合同的服務內容建立專項專業服務小組。
3.確保本合同服務小組的服務人員和負責人必須固定,如人員確需變更,須提前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
4.通過信息化建設提供真實有效的服務過程數據和評價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斷提升自身服務質量。
5.不得將本合同委托的事項轉委托第三方。
七、驗收
乙方在提交齊全的服務過程文件及自檢報告后的1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組織驗收,服務驗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簽發《驗收報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時向乙方提出異議和投訴;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務過程文件及自檢報告后15個工作日內未組織驗收則視為自動驗收通過。驗收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標準進行友好協商確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時間內對服務進行改進,規定時間內改進結果無法得到甲方滿意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務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提供服務部分費用總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逾期提供的服務部分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務超過十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爭議,則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其他
1.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1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變更信息
經雙方協商,對上述合同條款進行以下調整和補充。
刪除條款: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簽章): | 乙方代表(簽章): |
地址:陽江市陽東區湖濱西路18號 | 地址:廣東陽江市江城區陽江市江城區金山路708號同心豪庭1幢3單元405房 |
電話:0662-6620023 | 電話:0662-2919629 |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陽江分行 | |
賬號:2014002109024902813 |
合同簽訂日期:2020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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