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人:舒工
手機:13726017833
qq:64407753
地址:廣東省中山市三鄉鎮烏石村萬里路2號16卡首層
發布時間:2018-04-24 16:05:4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社團名稱為中國網球協會,簡稱“中國網協”。其英文名稱為“Chinese Tennis Association”,縮寫 “CTA”。
第二條 中國網球協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公益性、群眾體育組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是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的全國專業性運動協會,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網球聯合會(ITF)、亞洲網球聯合會(ATF)和其他國際網球體育組織的唯一合法組織。是由全國網球工作者、運動員、教練員和網球活動積極分子以及關心支持網球運動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及海內外人士自愿結成,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中國網球協會的宗旨是: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法律、法規、政策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前提下,推進《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和《奧運爭光計劃綱要》的實施;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促進中國網協各會員單位之間的聯系與交流;增進中國網協與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網球協會、網球工作者、運動員、教練員之間友誼與合作;加強中國網協與有關國際體育組織的聯系與合作。
第四條 中國網球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國家體育總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中國網球協會的總部設在北京。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中國網球協會的任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中國政府制定的體育方針、政策,統一組織、指導、協調全國網球運動的發展,推動網球項目普及和提高;通過開展必要的經營活動,為本項目的事業發展籌措、積累資金,以保障網球運動持續發展的需要。本協會的業務范圍為:
(一) 全面負責本項目業務工作管理;研究制定本項目發展規劃、方針、政策及全年工作計劃;
(二) 宣傳、推廣、普及網球運動;選拔培養優秀人才,攀登世界網球運動技術高峰;
(三) 負責各類競賽工作的組織管理;
(四) 對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進行注冊管理、業務培訓、等級晉升和資格審查的實施;
(五) 選拔組建國家網球隊及后備人才梯隊,并負責管理;
(六) 管理和實施本項目國際交往、聯絡工作;
(七) 管理、指導、監督和注冊網球俱樂部工作;
(八) 管理和組織本項目各個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攻關和科研服務及成果推廣等工作;
(九) 研究和監制與本項目有關的器材和設備。
(十) 管理和組織本項目的經營開發,培育和開拓市場,籌集和建立本項目發展基金。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是接納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的社會團體。其團體會員資格是: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解放軍、網球項目重點城市的網球協會,行業體協或行業系統的網球運動組織、管理機構及經評估達到中國網協規定標準的一級網球俱樂部,均可申請獲得中國網協一級團體會員資格。其他網球組織及二級、三級網球俱樂部,可向當地中國網協一級會員組織申請獲得中國網協二級團體會員資格。其個人會員資格是: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熱愛網球事業,積極參加并為中國網球運動貢獻自己的力量,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第八條 申請加入中國網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中國網協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
(三) 在本協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工作組織能力和推動網球事業發展的作用與影響或貢獻個人力量。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 申請成為中國網協一級團體會員:
1、正式向中國網協秘書處提交書面申請;
2、填報申請表格(先經當地網協會員組織和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填寫審核意見,加蓋公章);
3、經中國網協秘書處審核后,報中國網協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大會閉會期間由中國網協委員會討論決定);
4、由中國網協主席批準簽發會員證書。
(二)申請成為中國網協二級會員:
1、應正式向當地中國網協一級會員組織提交書面申請;
2、填報申請表格(受理部門填寫審核意見、加蓋公章);
3、經當地中國網協一級會員組織討論審批,并將被批準成為二級會員單位情況,報中國網協備案;
4、由中國網協主席或由主席委托法人代表簽發會員證書,如在當地或系統沒有中國網協一級會員組織的,須向當地或本系統體育行政管理機構提交申請,逐級上報中國網協審批。
(三)申請成為中國網協個人會員的程序,見中國網協個人會員條例;
(四) 對中國網協的工作或對中國網球事業發展做出貢獻,特別是那些在精神或物質方面提供有效支持的團體和個人,經中國網協主席提議,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批準,可授予相應名譽職務和榮譽職務。
第十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 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 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中國網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委員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在協會主席領導下,由在京的委員以上成員組成的委員會主持協會的常務工作,其日常工作機構,是秘書長領導下的中國網協秘書處。
第十五條 中國網協設主席、副主席、特邀副主席、委員、司庫、秘書長、副秘書長。其中主席、司庫、秘書長各1名,副主席、特邀副主席、委員、特邀委員、副秘書長若干名。
中國網協可根據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聘請名譽主席、名譽顧問、顧問,按規定授予榮譽會員等榮譽職務。
擔任上述職務人員未經中國網協法人或秘書處授權不得代表協會對外簽定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
第十六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委員;
(三) 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九條 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等領導職務;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二十條 委員會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在委員人數較多時,設立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委員會選舉產生,在委員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常務委員會對委員會負責,但常務委員人數不超過委員會人數的1/3。
第二十三條 常務委員會須有2/3以上常務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委員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本協會日常辦事機構是協會秘書處。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年齡不超過70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四年,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法人代表由秘書長擔任,但需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擔任。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中國網協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委員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委員會討論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一條 中國網協根據自身工作和事業發展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包括:
(一) 教練員委員會;
(二) 裁判員委員會;
(三) 青少年發展委員會;
(四) 科研委員會;
(五) 新聞宣傳委員會;
(六) 開發委員會;
(七) 場地器材委員會;
(八) 職業化工作委員會;
(九) 業余活動委員會;
(十) 紀律仲裁委員會。
第三十二條 各專業委員會設主任一名主持工作,可根據需要設若干名副主任和委員。各專業委員會的工作,由秘書處統一組織協調。
第三十三條 各專業委員會職責:
(一) 教練員委員會:負責擬定教練員培訓規劃和工作計劃,組織教練員業務交流、觀摩、學習、考核與選拔;研究擬定教練員管理條例;組織編定教練員培訓的各類教材;為各層次國家隊伍的組建、訓練、比賽和管理提出建議。
(二) 裁判員委員會:負責擬定裁判員培訓規劃和工作計劃,組織編寫裁判員培訓教材;組織裁判員等級培訓和考核;推薦和申報國家級、國際級裁判員工作;對重要賽事裁判員的選派提出建議,并對其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擬定裁判員管理辦法;負責裁判員隊伍的職業道德和思想作風教育;審核與修訂《網球競賽規則》中文譯本。
(三) 青少年發展委員會:擬定和推廣全國青少年網球工作規劃;研究指導全國青少年網球活動的開展;協調全國青少年網球訓練和競賽;研究擬定青少年網球競賽規程和教材;負責對青少年后備人才的選拔和培養提出建議。
(四) 科研委員會:研究網球運動發展規律,對網球競賽和訓練進行學術研究探討,為網球項目的訓練,提供科學依據和理論指導,為國家隊和高水平職業選手的選材、選拔,提供科學指導和建議;了解、掌握和編寫國際、國內網球最新技術情報資料和教材。
(五) 新聞宣傳委員會:組織和實施中國網球新聞宣傳工作;擬定中國網協新聞宣傳工作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組織協調各新聞單位的網球宣傳工作;指導、監督中國網球刊物的編輯、出版;組織網球賽事及活動的廣播、電視、報紙、刊物的宣傳報道工作。
(六) 開發委員會:積極開發和培育網球市場;努力開發網球項目無形資產;吸收、組織和建立中國網球事業發展基金;開展以網球項目為主體的多種經營服務,逐步形成依法經營的管理體制和自我實體的經濟保障體系。
(七)場地器材委員會:
按照中國網協工作部署,實施對網球場地設施建設、網球器材、裝備的監督和規范管理。
1、研究制定網球場地設施建設、網球器材、裝備的標準和管理辦法;
2、收集整理國際網球場地設施、器材和裝備的發展動態,傳遞有關信息;
3、研究網球運動專項訓練、比賽場地、器材和裝備;
4、在中國網協授權下組織對網球場地、器材、裝備進行設計咨詢、鑒定和驗收;
5、負責與國內外生產廠商聯系、開辟交流活動。協助企業進行市場宣傳、產品推廣活動;
6、在中國網協授權下統一組織提供國際、國內大賽所需器材裝備;
7、組織網球場地、器材、裝備的生產經營企業參與國際、國內市場競爭。
(八) 職業化工作委員會:研究擬定網球職業化發展的計劃和方案;管理、指導、協調全國網球職業化工作的開展;規范全國各級網球俱樂部職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監督、指導和協調職業運動員注冊、轉會和擬定排名方案;負責國際、國內職業網球賽事的研究和擬定賽事規程、規定等有關法規性文件。
(九) 業余活動委員會:積極推進全民健身計劃,擬定全國業余網球發展規劃和推廣計劃;管理指導全國群眾性業余網球活動的開展;研究擬定業余網球賽事規程和管理辦法。
(十) 紀律仲裁委員會:研究擬定教練員、運動員、裁判員、官員和一般工作人員,在參與網球競賽和各類活動中的違紀處分條例和規定;審議處理發生在中國網協業務管理范圍內的違章違紀問題或提案;對重大糾紛、分歧做出裁決;并對上述范圍的工作和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 各級網球俱樂部
(一) 中國網協支持建立各級各類網球俱樂部。俱樂部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或獨立法人資格的社團。俱樂部須根據中國網協章程的原則和中國網球俱樂部管理暫行條例,制定本俱樂部的章程。
(二) 中國網協根據俱樂部設施及運動員規模等有關條件,實行三級管理:一級俱樂部須向中國網協登記注冊,并向當地網協或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二級和三級俱樂部須向所在地的網協或中國網協一級會員單位或體育行政管理機構申請登記注冊,并向中國網球協會備案。
凡屬經濟實體的俱樂部,實行董事會管理體制;凡屬社團的俱樂部,實行俱樂部主任負責制。
(三) 凡中國網協及其會員單位注冊的各俱樂部的運動員,可以在俱樂部和會員單位之間轉會。接受運動員轉會的單位,應向運動員所屬單位支付轉會費。輸出單位、輸入單位和轉會的運動員三方,必須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應包括轉會合同期限,轉會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和三方權益等必要內容。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國家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撥款和資助;
(二) 會費收入;
(三) 國際、國內廠商、社團及個人資助和捐贈;
(四) 正當投資或從事的經營收入和有償服務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競賽及活動
第四十四條 中國網協對其所轄范圍內的比賽和活動實行分級管理。
(一) 全國性正式比賽,國際網聯(ITF)、國際網球職業協會(ATP)或亞洲網聯(ATF)委托中國網球協會承辦的比賽,由中國網球協會直接管理;在國內舉辦的國際或全國綜合性活動由中國網協直接管理。
(二) 中國網協鼓勵會員單位之間的各類賽事,由承辦賽事的單位向中國網協申報備案,中國網協給予必要的指導、協調。
第四十五條 中國網協及其會員單位,根據管轄范圍和注冊管理規定,對各級教練員、運動員、裁判員實行分級注冊并頒發注冊證。未經注冊的上述人員,不得參加中國網協管轄范圍的各類賽事和活動,教練員亦不得在中國網協及會員單位管轄的各級網球隊任教。
各級教練員、運動員、裁判員注冊須照章交納注冊費。
第四十七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八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時,由委員會提出終止協議。
第五十條 本協會終止協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
第五十一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二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五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五十四條 本協會的旗、徽及有關標志,由中國網協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定頒發。未經本協會許可,任何單位與個人無權復制或用于商業活動。
第五十五條 中國網協秘書處、各專業委員會和各會員單位及所屬單位的所有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本章程。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2年8月28日中國網協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委員會。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掃一掃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