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經第五屆第六次教職工大會審議,2015年4月28日經學校領導班子全體成員會議通過,2015年6月10 日經東莞市教育局核準同意,自2015年6月19 日起正式生效。)
序 言
黃江鎮實驗小學是一所鎮辦公立學校,學校前身是黃牛埔小學,1998年第一次聯合辦學,命名為黃江鎮第三小學, 2005年,再次與北岸小學聯合辦學,命名為黃江鎮實驗小學, 2007年9月新校舍建成啟用。
學?,F有46個教學班,在校學生2256人。 教職工139人,專任教師123人,學歷達標率100%,其中研究生2人,大學本科120人,大專學歷1人。學校占地面積34666.7平方米,建筑面積32173.33平方米,分為教學區、辦公區、功能室區、運動區、生活區和綠化區等,布局科學合理,環境整潔,文化氛圍濃厚,是一所現代化園林式的學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教育現代化發展需要,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推進依法治校,保障學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維護舉辦者、學校、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中文全稱為東莞市黃江鎮實驗小學,住所地址為東莞市黃江鎮黃牛埔路段2號,郵政編碼為523762;官方網址為:http:// www.0769shiyan.com,注冊域名:http:// www.0769shiyan.com。
第三條 學校為東莞市教育局舉辦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具體由黃江鎮人民政府管理。學校為實施六年學制的小學義務教育的公辦教育機構,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學校招生對象為黃牛埔村委會、黃江村委會、北岸村委會、黃京坑村委會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不屬于我校服務區域的適齡兒童入讀我校要按市、鎮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有關手續。辦學規模為 六 個年級 27個班級,學生總數不超過 1350 人。
第五條 學校積極推廣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
第二章 理念文化
第六條 我校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堅持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以人為本,以德立校,質量強校,全面發展,辦學理念,以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生的綜合發展為根本,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七條 學校以加快發展為主題,以教育科研為先導,以教學改革為主線,以內部管理機制創新為動力,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核心,努力朝著學校管理理想,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備精良,教師素質上乘,教學質量過硬,家長滿意的辦學目標邁進。
第八條 學生培養目標為:我校堅持以德育人,以學生的學習成長為基礎,以學生的健康發展為目標,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為了一切學生,培養樂學、善思、合作、分享的一代新人。
第九條 教師發展目標為:我校以實施“人才強教”為發展目標,加強全體教師的業務學習和培訓,不斷提升師資隊伍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重點抓好各學科的教學新秀、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教師的培養,打造一支教學理念先進、教學經驗豐富、科研能力較強、質量過硬的教師隊伍。
第十條 學校致力打造以書香校園和寫字教育為特色的品牌教育,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學校校訓為尚德、博學、求真、奉獻;校風為文明團結和諧進?。粚W校的口號是:微笑是我們的語言,文明是我們的信念。
第十一條 學校校標是:
其中sy兩個漢語拼音字母的合并,意思是黃江鎮實驗小學的簡稱, ?;諡橐惠喩鸬奶?,太陽下面是兩片葉芽,象征著學生象一株株嫩芽,在陽光的照耀下茁壯成長;校名為紅色,象征著學生火一樣的熱情。意思是學子在黨的關懷和老師的培育下快樂地成長。校歌為《希望之歌》。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規范辦學、自主發展的要求,制訂 了近期和長遠的發展規劃,并建立健全規劃執行的督查和評估機制,促進學??沙掷m發展。
第三章 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十三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主持學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德育、后勤等具體工作。
中國共產黨學?;鶎咏M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職工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第十四條 校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教育政策法規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指示;
(二)組織制定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學校規章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三)領導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完善崗位設置,提議副校長人選,聘任中層干部和教職工,維護學校秩序;
(四)負責學校日常事務管理,主持校務會議審議重大事項并作出決策;
(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六)負責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教職工專業發展,維護教師合法權益;
(七)負責規定范圍內學校財務、基建及重要設施設備購置的審批,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八)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九)自覺接受黨組織監督,充分發揮民主,發揮教職工積極性;
(十)組織協調學校與政府、社區、家庭等方面關系,創造良好育人環境。
第十五條 學校依靠中國共產黨學?;鶎咏M織,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民主黨派等組織的作用。學校為黨群組織和社團配備相應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和經費。
學校成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組織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保證、監督教育方針的全面貫徹執行。
學校成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組織和少先隊組織,開展適合青少年學生特點的活動,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十六條 學校成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和監督。
學校建立工會組織,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教職工代表大會日常工作,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主要職責如下:
(一)聽取學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廣大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五)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學校領導干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及學校與學校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和建議,以會議決議的方式列出。
第十八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三年(或五年)一屆,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教職工(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教職工(代表)出席,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表決,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代表)總數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九條 學校設有教導處、德育處、辦公室、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團結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一)德育處負責學校的德育工作,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開展相應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輔導,制定并落實學校相應工作制度,努力實現校紀嚴、校風正、教風實、學風活的目標。德育處設負責人1名。
(二)教導處負責教學工作,組織全體教師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義務教育階段各學科的課程標準,按照教學計劃,對教和學兩方面進行管理,切實保證教學質量穩步提高。教導處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總務處負責學校食堂、宿舍、衛生室的管理,負責校舍、經費、財產、設備的供應、保管和維修等工作,為教育教學提供后勤保障服務??倓仗幵O負責人1名。
(四)辦公室負責信息、宣傳、文秘、日常事務等工作。協助校長搞好調查研究工作。按照學校領導意見,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組織完成需各部門共同辦理的綜合性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安排好全校性慶祝活動或接待活動的宣傳布置工作,負責接待來訪人員。協助校長搞好學校人事調動、職稱評定、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和離退休人員等工作。管理好學校的黨政公章,認真做好黨政會議記錄。認真細致地辦理教職工的調動、轉正定級、工資變更及離退休等手續,管理好學校的公用車輛。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學校重大事項應在黨政主要負責人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中國共產黨學?;鶎咏M織發揮監督保障作用。
凡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家長了解學生學業成績、在校表現等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和管理。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學校建立校史展覽室,重視學校歷史物證遺存保護,發掘和弘揚校本優秀文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學校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具體負責,總務處具體落實以及衛生、德育(政教)等部門和師生代表參加的學校食堂管理機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每個崗位每個環節從業人員的責任;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在政府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收支兩條線,定期公開賬務。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健全信息網絡管理制度。學校加強信息網絡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校園網、國際互聯網的使用和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學校嚴格執行學校安全管理各項規定,建立一崗雙責制和24小時值班制度,健全安全監督檢查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師生安全。
學校建立針對社會治安、公共衛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細化預案操作細節。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學校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積極發揮法律顧問在學校處理法律事務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學校法律顧問聘用管理、考核評價機制。
第二十七條 學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記管理和審計等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其他各項工作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為原則。
第二十九條 學校建立健全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
年級組長(行政兼任)負責本年級的德育、教學工作,統籌教師分工與管理、年級教育活動、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領導、組織教師進行集體教學研究。教研組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備課組長負責組織本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三十條 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優化德育活動過程。
學校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加強公民意識教育,積極引導學生正確行使、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并自覺履行相應義務,增強社會責任感。
學校認真貫徹實施《國旗法》,嚴格執行中小學升降國旗制度和國旗下講話制度,進行愛國主義教育。
學校加強法制教育,強化學生知法、明法、守法、護法意識和行為。
學校建立(利用)德育、科普、法制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社會實踐教育活動。
學校以第二課堂為平臺,以學生社團為依托,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綜合素養。
學校建立志愿者的管理制度,加強對志愿者的管理,確保志愿者服務有序開展,向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方向發展,要更好地倡導志愿者的服務精神,弘揚社會時代新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第三十一條 班級是學校工作的一個基本單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基本組織。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組織者和教育者,是學生德智體美勞諸多方面發展的指導者。班級管理就是明確班主任的職責與提升班主任的素養,制定完善的班規和落實執行,營造濃厚的班級文化,指導好班級活動,指導學生成為班級管理的主人,對班級管理進行公證評價,使班級管理的水平不斷躍上新臺階。
第三十二條 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不斷加強校內社團的建設,從師資建設、社團開展的費用,開展的場地,開展的時間都給予保障,成立社團領導小組和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每年在藝術節和素質教育成果展示中對優秀學生進行獎勵。目前寫字教育和科技教育的品牌,鍛煉和培養了一大批“特長”學生,使學校充滿生機與活力。
第三十三條 學校貫徹國家課程、地方課程、校本課程三級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計劃,積極開發校本課程,形成學校特色課程體系。
學校按照課程設置標準實施教育教學,確保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學校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尊重人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有所長。
第三十四條 學校按規定選用教材教輔。學校采用班級授課制,由教師根據教學計劃中統一制訂的課程內容和教學時間,按照學校的課程表進行分科教學的組織形式,確保學生獲得連貫的、系統的知識。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頒布校歷安排學校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課,須按有關規定向市教育局報批。
教學要面向全體學生,堅持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要重視學困生的輔導和轉化,肯定他們的成績和進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正確的學習方法、學習習慣。
學校積極開展綜合素質評定,不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高低作為評價和獎勵師生的唯一標準。
合理安排學生作息時間,學生每天在校用于教育教學活動的時間不超過6小時,課余、晚上和節假日不得安排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課后作業要精選,難易要適度,作業分量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保證學生學業負擔適量。
第三十五條 學校積極推進課堂教學改革,通過“先學后教”課堂教學模式的探索,致力提高課堂效率。學校積極探索慕課的教學方式,注重資源的積累和開收,通過幾年努力,推出語文、數學、英語、綜合實驗、科學、音樂等完整慕課,實現一師一優課,一課一名師的目標,從更深層次推動課堂教學改革。
學校積極貫徹落實新課程觀念,確立以促進學生的健康全面發展為遠景目標,以營造平等和諧的課堂教學氛圍為基本目標。以實現課堂教育教學的最優化為核心目標的現代課堂管理理念,建構以人為本的課堂管理模式,把開展課堂評價作為課堂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民主和諧的課堂氣氛,有助于提高課堂效率和提升學習成績。
第三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按規定開設體育與健康課程,組織開展大課間和課外體育活動,合理開展課余體育訓練和競賽活動,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使學生掌握科學鍛煉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養成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學校根據《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和《中小學體育工作評估辦法》的規定,每年開展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和數據上報工作以及組織學校體育工作自評,及時改進學校體育工作,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
第三十七條 學校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建立和健全學校衛生保健制度,改善學校衛生環境,開展學生衛生健康教育,培養良好生活和衛生習慣,控制近視率,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在校園內實施禁煙。學校定期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師生健康檔案。
學校建立醫務室(或衛生室),負責師生的衛生保健工作。
第三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按要求開設藝術課程,組織開展課外藝術活動,每年舉辦一屆形式多樣的校園藝術節,為學生創造良好的校園文化藝術環境,提高學生藝術文化素養。
第三十九條 學校勞動教育以勞動課、綜合實踐課、技能課、志愿服務、社區服務等形式進行。從學生實際情況、身心健康出發合理安排勞動項目。
第四十條 學校貫徹《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建立相關工作機制,配備專(兼)職教師,建立心理輔導室。將心理健康教育貫穿教育教學的全過程。
第四十一條 學校按照建設學習型學校的目標,學校管理正向網絡化、信息化、自動化等多文化發展,以計算機為核心的信息技術與現代化的教育理念,學校管理模式和治校方略等整合,形成學校管理高效快捷的辦學特色,學校努力爭取市、鎮財政部門的支持,加大投入、加強培訓,將信息技術與各學科教學相結合,各自形成具有學科特點的信息技術教育課堂,精心打造學校的教育品牌,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
第四十二條 學校于每年的12月舉行一屆藝術節、科技節、體育節,進一步推動學校特色教育的全面健康發展,給學生搭建一個自我展示平臺,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審美觀念,提高學生感受美、鑒賞美、表現美、創造美的能力,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
第四十三條 學校把教育改革和教育科研緊密結合起來,從教育科研先進觀念的樹立、科研目標管理、組織制度確立,科研隊伍建設、、操作管理、成果獎勵等加強教育科研管理。學校崇尚教育科研,構建素質教育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教師著書立說,撰寫研究專題報告,總結專題研究成果,為學校的可持續發展注入生生不息的活力。
第四十四條 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教育教學的監督管理;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督導或委托其他部門、人員對學校辦學水平、教育質量的評估。
第五章 學生管理
第四十五條 學校按照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招收服務區域內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不屬學校服務區內的新生,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入學手續。學校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接收轉入學生。
凡按有關規定被學校錄取或轉入的學生,即取得學校的學籍。
第四十六條 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權利,主要有: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七條 學生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主要有: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范要求,養成良好品行;
(二)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三)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四)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學籍管理制度,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程序。
第四十九條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生原則上不允許退學,對于無故退學的學生,學校積極采取措施動員其復學。如動員無效,迅速報上級部門,對學生家長采取教育或行政措施,依法強制其送子女復學。
第五十條 學校取消留級制度。對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提前達到高一年級學力程度的學生,學??蓽势涮患?,并報市教育局批準。
第五十一條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成長手冊。
第五十二條 學校對表現優異和對學校做出重大貢獻的學生,予以表彰、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處分。
學校對學生做出處分決定前,應當告知學生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學生對所受處分不服的,可以根據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學校、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脅迫或誘導學生轉學、退學。
第五十三條 學校對修完修學年限內規定課程且綜合素質、學科學習業績合格的學生,準予畢業。
第五十四條 學校對有實際困難和切實需要的學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標準的膳宿條件。
第五十五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幫助其完成學業。
第五十六條 學校建立學生會組織,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 學生干部原則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學校支持學生自治,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學習民主生活方式,培養現代公民素養。
第五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第五十八條 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信息,未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系。
(五)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
第六章 教職員工管理
第五十九條 學校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建立與辦學層次、規模和專業設置相適應的教師隊伍。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六十條 教師享有下列主要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十一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主要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踐行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十二條 學校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六十三條 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其敬業精神、育人理念和業務能力。
班主任遵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相應職責、任務,享受相應待遇、權利。
第六十四條 學校按學年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培訓計劃,支持、鼓勵教師及管理人員參加專業學術團體,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學術交流和進修培訓。學校按規定落實教師培訓經費。
第六十五條 學校對聘用的教職工加強思想品德教育。學校建立教師師德檔案,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的首要依據。
第六十六條 學校建立科學、公正、系統的教職工評價體系,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每年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能力態度、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轉崗、解聘、晉升、獎懲等的依據。
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學校對教職工做出處分決定前,應當告知教職工有權進行陳述申辯,教職工對所受處分不服的,可以根據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七章 學校資產管理
第六十七條 學校具體經費來源包括財政補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六十八條 學校按有關規定,提供符合標準的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并做好日常維護、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工作。
學校加強對體育館、科學館、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益,防止閑置和浪費。
第六十九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管理制度,設置固定資產賬薄和實物清冊,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固定資產調入和調出及資產處置手續,做到賬實相符。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損壞,依法依規嚴格追究侵權者責任。
第七十條 學校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分立或終止時,應妥善保護學校資產安全,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七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財經制度,配備專業會計、出納人員,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監督制度,保證相關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自覺接受上級財務監督、檢查和審計。
實行校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第七十二條 學校依法向上級部門提供年度預算計劃,經批準后嚴格按預算批復執行,并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
第七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規定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向社會公布收費項目和經費收支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十四條 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使用制度,加強受贈財產管理,公示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十五條 學校嚴格按《政府采購法》對基建、重大維修工程、貨物和服務實行政府采購,加強財產保管和使用制度建設。
第七十六條 學校堅持艱苦奮斗、勤儉辦學方針,厲行節約,壓縮各種非教學費用和非科研費用開支,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
第八章 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七十七條 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建設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育人體系,形成教育合力。
第七十八條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
第七十九條 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愿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的任務、委員的產生、任期和職責要求等,由家長委員會自主決定。
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八十條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系機制,與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加強聯系,做好家訪工作,采取家校合一、協調一致的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第八十一條 學校與社區建立良好關系,依托社區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機會。學校本著為社區服務的精神,在不影響教學情況下,有效利用學校自身資源和優勢,為社區開展文體活動提供便利。
第八十二條 學校依靠鎮黨委、鎮人民政府,加強同綜治、公安、安監、文化、衛生、工商、建設等部門的聯系,配合做好學校周邊環境、治安管理、溺水問題治理等,共建平安校園。學校聘請公安干警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
第八十三條 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寬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第八十四條 學校根據有關規定,接受督學、督查專員依法對學校工作的督導和督察。
第九章 附則
第八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第八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為準。
第八十七條 本章程在制訂過程中廣泛征求、吸納各方意見,進行公示,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和學校領導班子全體成員會議審定后,報東莞市教育局核準。本章程自核準之日起施行,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八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均依照民主程序進行。
第八十九條 學校應保持章程的穩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應修改章程。
(一)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修改,本章程與之發生抵觸時;
(二)學校發生分立、合并時;
(三)學校實際事項發生變化,與原有章程不符時;
(四)因切實需要做出修改章程決定時。
學校章程的修改需由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方可進行,修訂后的章程須經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和學校領導班子全體成員通過,由學校報東莞市教育局核準同意后生效。